追回赃款后还具有民事请求权吗?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4-12-29 14:36) 点击:608 |
在刑事案件中,对于被害人的合法损失,公安机关在追缴回赃款后应当依法返还,被害人享有取回有权机关追回的赃款赃物的权利。同时,刑事追赃并不能取代当事人依法主张民事权利,对于取回赃款赃物仍不能弥补的损失部分,被害人还有权提起民事诉讼,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。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》第五条,犯罪分子非法占有、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。被追缴、退赔的情况,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。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,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,人民法院可以受理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